无耻房东 一房多卖 强吞定金
也许你曾经买过房,也许你以后有买房的打算。很多人并不知道购买二手房存在多大的风险,不知道如何规避,请耐心阅读完我惨痛的经历。
我是一名程序猿。在深圳生活了很多年,渴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的小三房。2014年10月份之后就开始看房,越看越涨,可是兜里没钱。后来,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又借了亲戚朋友五六十万,凑齐了首付。可是2015年3月30号那天,一夜之间,深圳所有的房子都涨了10%,我们心里慌的很,做了速战速决的购房决定,只要看上了的,买!悲剧从此发生了……
2015年4月6日,我们在深圳南山区南头中原地产分店跟房东丘志坚的代理人徐惠冰签署了买卖二手房的协议,购买位于南头红花北路南山豪庭E508的房产。据中原地产的业务员说,丘志坚人在国外,委托他的弟媳妇徐惠冰卖这套房子。那天晚上我们先谈价格,把价格从320万谈到310万,但是对方要求要下45万的定金,而且定金是要转给房东。我们觉得不太放心,这个数目有点大,而且把钱直接给房东,有风险。然后中原的业务员们(店长还有业务员好几个)开始他们擅长的业务能力:“这个房子,310万,你绝对是赚了,我们随便放给别人,330立马有人要签,外面还有很多人排队,钱给房东是合理的,这个是行规。怕什么,房子还在那”,说着要放人进来的样子。因为这几个月房价确实涨了太快了,中原地产店那么大,然后我们就真的相信了。最后,我们把合同签了下来。其中的20万是通过中原的账号把钱转给房东的银行卡,另外的25万过了几天直接在柜台转账给房东的银行卡。以为买到房子了,心情放松了,谁知道,灾难即将发生 …..
签了买房协议后,我们就不管这个事情了,以为接下来等过户就行了。突然有一天(大概过了1个多月),代理人的老公(名字叫丘志伟)打电话给我,他说他的债主催的很急,问我房子进展如何?我说,我不清楚,得问中介。然后,我打给中原电话,才知道中间出了问题。代理人3个月没有供楼,导致银行贷款审批不过。然后,代理人过了很多天才把月供补上,按揭员重新申请走流程……但是后面,又出状况了,因为房东征信太差,我们的贷款放款批不下来。然后,代理人老公就是天天催我,威胁我,再不搞定就不卖了或者说要加价(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房子已经涨价100多万了)。又过了1个月,按揭员说,她搞定了银行,银行同意放款了。这个时候,大概是7月中旬的时候。我们喜出望外,准备去赎楼(房东把红本抵押在华夏银行)。可是,华夏银行的人把我们赎楼的事情告诉了代理人徐惠冰,徐惠冰电话里面通知华夏银行终止了赎楼。那天是7月30号,我老婆气炸了,一个晚上不吃饭。接下来几天,我们想和解,看看能不能加点钱给房东,因为代理人之前有提过,只是我们没有答应。现在如果去起诉,打官司也要花10多万,麻烦又不划算。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在代理人终止我们赎楼的同一天,她自己偷偷赎楼,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她的债主。接下来几天,代理人以及她老公电话都不接。8月3号星期一。中介说他查档案的时候发现房子已经不在抵押状态了,通知我们立马查封(但是为时已晚,房子已经在过户的途中了)。我们当天晚上立马找律师,第二天早上(8月4号)去南山法院申请查封。8月5号,律师告诉我们,房子已经过户给别人了,我们查封没有赶上…..接下来的4个月,代理人消失了,她跟她老公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房东,从来没有出现过,没有电话,我们联系不到。中原地产也不理我们了,见到我们避而不谈。
身边也有很多热心的朋友,给我们想各种办法:
“你可以找中介解决”
中介?中原一开始就没有帮我规避风险,为了能签单,千方百计劝我把45万定金打给卖家,而这个定金数额达到房子总价格的14.51% ,而且,在房子被代理人赎走的第四天,中介才姗姗来迟告诉我们房子被赎走了,叫我们赶快申请查封。我们查封赶得上吗?(查封要走各种审批流程,最快也要3天)作为房产中介,最专业的你们,怎么反应这么迟钝?最可恶的是,在中原地产签的协议不是三方协议,而是买卖双方协议,一旦出现违约,那就是买卖双方的事情,跟中介没有半毛钱关系!
“你可以报警,金额这么大,警察局一定会解决的”
我们在南山豪庭小区所管辖的公安局报警,结果警察这么说:“你这属于经济案件,要找法庭解决。”我们说,我们已经申请立案了。警察说:“那我们更不能管了,法院的事情我们不能插手”。原来,警察局是这样的……
接下来的1年零6个月,我们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法院身上……
2015年8月立案,2016年4月份开庭,2016年10月发现被告丘志坚没有任何资产,法院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丘志坚加入失信名单。2017年2月法官告诉我们,他能做的就这么多了,如果哪一天香港法院跟大陆互通,这个案件就有希望,法官还提醒我们,如果去公安报案,这个案子会比较好办点。
于是,我们把希望寄托给了公安。
2017年3月我们去南山公安局报案。将事情来龙去脉跟值班警察说了一遍,结果很出乎意料。警察说,这个是经济案件,不归公安管,让我们去找法院。我就很纳闷,我就把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的定义搬出来: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其中第六点的第二条: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值班警察看我没有打退堂鼓的主意,就说:"我们队长在开会,等他回来才能做决定"。然后一等,我们就等了3个小时。终于队长下来了,我们把情况跟他说明了下,队长说,“这个案子金额超过30万,超过公安的限定范围,你们可以去经侦大队报案”。刚听完这话,心里感觉有点温暖,但是走出公安局的时候,心里一下子凉了。这不是推卸责任吗?找个理由把我们踢给经侦!没办法,我们又去了经侦大队。结果很沮丧。经侦大队态度恶劣,一口咬定这个案子是民事纠纷。我们跟她吵了半个小时,没有任何结果,最终不得不愤怒地离开。刑法里面对合同诈骗说了那么清楚了,为什么公安不受理,经侦不受理,打110也没用。 善良天真的我原以为房东讲诚信,中介有社会责任感,法院能摆平一房二卖,公安是人们的公仆,可结果很让我失望。无助的我只能选择说出真相,请求媒体的协助。
最后,总结下买二手房防被诈骗的方法,希望悲剧不要重演。
1 买房定金不要下太多。也许你觉得,下的多,房东赔的也多,这种想法缺乏安全感。如果房东一旦违约,不想赔钱,你手里就没有钱买其他的房子了,再打个官司,1年过去了,1年后,房价又是什么价格。更可恶的是,有些牛氓卖家携款跑路,定金要追回来就很难了。
2 定金最好放中介托管,不要直接打给房东。
3 签合同之前,需要去房东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处,保安,多打听下房东的为人,是否有债务纠纷等等。再下决定。
4 签合同之前,最好查下房东的征信,如果房东的征信不好,后续问题会很麻烦。
5 每一个跟房东的通话都需要录音。一旦被违约,起诉也需要讲证据。没有录音,没有证据,想打赢官司也难。
6 在合同里,约定卖家赎楼的时间。这样,即使没有拿到录音,过了这个约定时间,打官司也可以打赢。有些卖家签了合同之后,就消失了。你要起诉,没有录音,没有证据,没有打赢的把握。
7 必须跟中介签三方协议。否则出了事情,中介可以不需要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