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条: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

    xiaoxiao2021-03-25  99

    第4条: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

    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编写只包含静态方法和静态域的类,这样的类不需要被实例化。但是在缺少构造方法的时候,编译器会自动提供一个公有的,无参的构造方法。

    有一种解决方式是将类写为抽象类来避免被实例化,但是这种做法非常不好,因为这样会误导他人,以为这种类是专门为了继承而设计的。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让这个类包含一个私有的构造方法:

    public class UtiltyClass{ private UtiltyClass(){ throw new AssertionError(); } }

    在私有构造方法中抛出异常并不是必须的,为了防止在类内部无意调用构造方法。

    当然,在方法前加上注释说明该类不应被实例化也是很明智的做法。

    缺点

    因为所有子类必须显示或隐式调用私有构造器,所以使用私有构造方法会导致这个类无法被继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 https://ju.6miu.com/read-4058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