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9-7 张良 十一月十七号总结 [连续第四十八天]

    xiaoxiao2021-10-31  49

    1  标题:学习对象

    2  关键词:对象

    3  内容

    A  对象是类概念下的实例。类是对某一类问题的通用的、抽象的描述,只有对象才能表示具体的问题。类与对象的关系类似于数据类型与变量的关系。

    只有定义了类之后,才可以一类为模版声明该类的对象。定义对象的语句格式类似于普通变量的定义,只是定义对象时用类名取代了相应数据类型关键词。定义对象的一般格式如下:类名 对象名1,对象名2,...,对象名n;

    例如定义a1 a2 a3三个具有相同结构的对象时可以表示为

    A a1;

    A a2,a3;

    定义对象后可以通过对象名和成员运算符“.”来使用类的成员。在类体外访问类的非静态成员时,要指明该成员隶属于哪一个对象,既要通过对象来使用类的成员。通过类名来访问其数据成员的格式是:

    对象名.成员名(实参列表)

    例如可以通过已定义的对象a1 a2 a3来访问A的公有成员:

    a1.set(1,2,0);

    a2.set(0,0,0);

    a3.set(5,5,0);

    a1.d=10;

    a1.print();

    a2.print();

    a3.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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